我上学的时候,很多人喜欢写诗。虽然诗歌在今天已经江河日下,但是我觉得还远远不够,应该发展到没有现代诗这个名词了,才算可以。
背诵这个东西没有任何意义和帮助的表现在于,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不是因为四年没在学校里。我发誓我四年前除了能背出一些公式以外,语文、政治、历史,苏联的十月革命是什么时间爆发的,就完全不记得了。我在考试前背诵了无数某某某是什么时候生的什么事件是几月几号发生的,在考试后就结束了他们的生命周期。不是我记忆力不好或者故意夸张,原谅我真的只记得十月革命是在十月份发生的。
慕浅听着声音数步伐,数到三十下的时候从厨房内探出头去。
都说早上是记忆东西最好的时候,我们却献给了一门国外的语言。
这还不是最尴尬的,最尴尬的是此人吃完饭踢一场球回来,看见老夏,依旧说:老夏,发车啊?
我只是觉得,什么都变得现实了,无论男女,可能纯真的爱情真的只能在学校里发生,我想,也只有在学校里才能不计较交通工具是一辆自行车,并且无铃。也只能在高中大学里,可能会不计较男友贫富,好看就行,在寝室的室友面前也显得很有面子,但是一出大学,看见你昔日的鸟朋友们都是奔驰来接的,或者办公室微微有姿色的女友们都是名车接送,可能车的牌子不尽相同,但是相同的是车里的人都很难看,这时候你是否会对你的骑自行车奔驰过来的男朋友依然像以前一样?
可能恋爱的话很大程度是为了自己的面子,比如学校里觉得长得好看有面子,而办公室里觉得找个有钱的有面子一样,其实爱的都是面子。
关键是,如果这当做是记忆力的一种训练的话倒也罢了,但是这往往被套上各种理由。这样的背诵其实对于语文或者写作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想无论如何,我上文很多话都比课本中要求背诵的几乎用800个汉字来形容一棵树的段落精彩,但纵然那样的精彩,我作为作者本人都完全不能背下来。所以可以想象当时的学生要有多么痛苦。
霍祁然正坐在自己卧室的小书桌旁,对着那本家庭画册发呆。
然后我终于从一个圈里的人那儿打听到一凡换了个电话,马上照人说的打过去,果然是一凡接的,他惊奇地问:你怎么知道这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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